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或者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等)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足以产生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可见,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互为前提,有了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从事一定的劳动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并意图产生劳动关系时.就有必要订立劳动合同。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关系后就可以开始劳动了。劳动合同起到的作用是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来对劳动关系产生拘束力,用人单位必须完成一定的程序后才能要求劳动者从事一定的劳动活动,而劳动者则通过这个劳动合同来确保其在劳动活动过程中的权利不受侵犯,义务得以履行。从以上的分析来看,劳动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儿方面的内容:
(1)劳动合同是一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适用的是民事法律的一般规则.并且采用书面的形式来加以订立。作为协议,它必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产物,是意思自治的表现,因而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违反,否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所谓劳动关系,一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人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成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换句话说,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即,就缔约主体而占,只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首先,劳动者要成为缔约主体,主体上必须合法,也即应当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健康条件以及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次,用人单位要成为缔约主体,也必须达到法律所规定的用工条件,即应当是依法成立、其有相应的
特动条件的用工单位,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等。
需要提及的是,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的一个凭证,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法律行为,调节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意志的体现,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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