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律师自1998年在我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法律本科学历,现为我所合伙人、执行主任,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青岛市信访局法律专家。现为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奥帆中心)、青岛北海房地产公司、青岛联华房地产公司、青岛利鑫来保温防腐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从业十余年来为当事人先后挽回经济损失近三亿元。
杨宁律师代理了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与青岛恩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烟草职工出资购买的争议土地被三家法院四次查封的极端不利情况下,果断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有关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经过艰苦努力,最终解除了上述查封,为案件的最终执行铺平了道路,之后又向被告分析利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不懈努力,在被告的配合下,最终法院判决该土地归烟草公司工会委员会所有,维护了公司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团结,为广大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两亿元。
杨宁律师代理青岛烟草公司同高奕国土地房屋买卖纠纷一案,在合同约定明显不利的情况下,通过与对方协商、协调,为烟草公司争取了340万元的利益,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杨宁律师还担任北海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在北海公司同博邦公司合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历经青岛中院和省高院两审,最终为北海公司避免了经济损失达4000余万元。
杨宁律师受聘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担任法律顾问十余年,参与了该校包括奥帆中心建设项目、黄山基地建设项目在内的相关工程项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对于学校相关法律服务到位,深受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信任和好评。